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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爱的日记:
得到你是我的意外之喜,那位好心的店长在知道今天是我的生日之后,就将你慷慨地送给了我,并祝福我能心想事成。
心想事成,多么美好的祝福啊!
可是我知道这样的好事是不会发生在我身上的。
我是个倒霉的孩子,这一点从我出生起就已经注定了。
我不知道我的妈妈和爸爸是谁,从我有记忆起,我就一直辗转在各个福利院里。
这并不是什么愉快的事情,但好在福利院里的妈妈们对我都还不错,非常积极地帮我寻找领养的家庭。
令人难过的是,没有人愿意收养我。
我想不通,我明明那么懂事,那么听话,那么安静。
我想,可能是因为我不够漂亮吧。
又或者,是因为我是黄种人。
十二岁那年,我从新约克的福利院来到了浣熊镇。
我喜欢这座北方的小镇,这里的松叶林和冷杉树让我想到了《暮光之城》。
是的,我最喜欢的小说就是《暮光之城》,我觉得我和伊莎贝拉是那么的相似:我们都有一颗敏感的心脏,我们都渴望能融入到这个崭新的环境中。
我们都渴望得到爱。
关于爱,我非常想和你分享一件事,那是我离“家庭”最近的一次。
十三岁的某个下午,我在中央公园里遇到了一个叔叔他问我是否愿意和他害羞的女儿玩一会儿。
我怀疑我遇到了人贩子,或者变态。
我的疑惑在看见他女儿时被打消了:那是一个可爱的,但是脾气古怪的黄皮肤女孩。
她比我小一岁,把自己套在黑色的衣服里,脸上还用水彩笔抹上斑驳的全包眼线。
她对人非常刻薄,可是我还是很喜欢她,我认为漂亮的孩子是可以得到优待的。
在分别的时候,她的爸爸很高兴,说他的女儿很难交到朋友,真希望我能留下联系方式,以后再一起出来玩。
我的心脏剧烈地跳动起来,他似乎是个牙医,这样中产阶级的家庭是不会介意再多养一个孩子的。
我几乎是脱口而出:那就收养我吧,我发誓我一定会像亲姐姐一样爱她的!
这不是我第一次向别人推销自己,可这是我离成功最近的一次。
那个叔叔的表情略微松动,似乎是正在考虑,但他的女儿却尖叫起来。
“我就知道你根本不爱我!”她一屁股坐到了草地上,哭喊着,“去吧!去吧!去找别人做你女儿去吧!你把我送去孤儿院,你早就该在发现我的时候就这样做,逢年过节的时候别忘记给我点钱就行了!”
原来,她也是个孤儿,只是她比我幸运了太多太多。
叔叔向我露出一个抱歉的笑容,我知道自己的希望又要落空了。
明明都是孤儿,明明都和周围人的肤色格格不入,可是她却有恃无恐,任性地耍着脾气。
为什么,为什么我会是现在这幅唯唯诺诺的样子?
我讨厌死自己了。
啊,你问我的名字?
亲爱的日记本,我实在是不喜欢我这个被随意安排的名字,不如你就叫我“爱丽丝”好了。
如果你能原谅我这个疯狂的幻想,如果那一年我顺利的被收养,我现在应该会叫“爱丽丝·李”。
相信现在你已经对我有一定的了解了,但是还不够清晰。
没关系,我们还有很多的时间来了解彼此。
毕竟我不知道我还要撑过多少个夜晚,才能找到我一直在寻找的东西。
晚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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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莉合上储物柜的门,目光犀利地扫向对面的女孩。
爱丽丝·李忧心忡忡地将怀里的书本都放进储物柜里,下意识地咬了咬指甲。
透过她肢体的间隙,霍莉发现其中并没有那个银色笔记本的踪迹。
它一定是藏起来了。
爱丽丝·李这时像是注意到了她的视线,回头看了一眼霍莉。
那一眼里包含着痛苦、挣扎、怨怼……好像霍莉是某个负心的渣女一样。
怎么最近老有人用这种眼神看着她?
霍莉觉得莫名其妙。
她取下储物柜的钥匙,一扭头就看见了“比利·布里格斯”从走廊尽头走过来,沿途收获无数瞩目礼。
不过这一次,不是因为他浑身上下散发的魅力,而是因为他浑身上下散发的金光。
卡地亚手表、古奇的双G银戒指、香奈儿的腰带、巴黎世家的皮外套、LV的桑蚕丝头巾……。
眼前的“比利·布里格斯”把她能叫得出名字的牌子都穿在了身上,也因此处处透露着一股暴发户的低端气息。
“嘿,你回家换衣服,也不用把所有大牌的东西都换上吧?”霍莉挑眉。
“换什么衣服?”比利说。
霍莉这才注意到,他还带着一只克罗心的银色耳钉,而正牌的比利·布里格斯是没有耳洞的。
“是你啊,章鱼哥。”霍莉差点忘记还有这桩麻烦事了,“你干嘛穿成这样?”
“布里格斯家,真的超级有钱。”章鱼哥尼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