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被旁人说不少闲话。
可后来一想觉得乔颖办的挺对,她现在有了孩子,所以迫不及待的想要将路明风拴在她身边,有了我这个前车之鉴,乔颖心里清楚,要是不对公布,到时候吃哑巴亏的就是自己,就会像我一样,
别人都不知道他曾经还有个前妻。
俗话说怀孕期间的男人爱偷腥,这婚礼一办,宾客一请,路明风碍于脸面自然不敢越轨,她算是已经将路明风攥的死死的。
聪明的女人,乔颖比我想象的聪明,至少比我聪明。
因为我曾经就从来没有想过这种事,我一厢情愿,路家说不办婚礼那就不办,说不请宾客,我也依着他们,而到头来,我被撵出家门,别人都不曾知道我还带过路太太的头衔,仿佛那几年的时间我喂了狗,还遍体鳞伤。
婚礼很大,人非常多,路家和乔家的人脉在北城遍布各地,路钧言有意在路上耽搁,所以到地方的时候婚礼已经办完了,他嘴唇微勾,拍拍我的手:“走,喝喜酒去。”
路家包了北城最大的酒店,推开门,富丽堂皇的宴会大厅,推杯换盏,衣香鬓影,好一派繁华景象,这是普通人一辈子都没想过的场景。
我搭在路钧言臂弯上的手紧了紧,心情略显紧张,说起来这是我第一次参加这种场合,我不太懂有钱人的游戏规则,生怕说错了什么话而扫了路钧言的面子。
所以全场下来,我谨言慎行,路钧言拉着我到处去敬酒,我就跟在他身边,负责露出得体优雅的笑容。
有人问他,身旁这位是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