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会儿刘姿名气大涨,他们来之前已经决定,最高出价二十万港币买歌。
“你确定?”刘姿低头搅了搅面前的咖啡。
“请您说价!”
“低于一百万港币,这首歌我是不会出让的。”
开玩笑,后世经久不衰的爆曲,一百万她都觉得卖便宜了。
“一百万?刘小姐你在开玩笑。”
周经理大吃一惊,这位真是狮子大开口啊!
“这首歌就这个价,如果你们想要便宜的,我可以另外再给。”
刘姿不怕他们剽窃,她已经交代王建把她写得歌曲登记到了版权保护中心,有国家法律的守护,她不怕有人作妖。
周经理已经把歌看到了眼里,怎还肯再拿 出来。
这首歌实在是太惊艳他了,只不过对方要价太高,他知道公司一定不会同意思。
他叹了一口气道:“不知道这首歌的授权使用费是多少?我们准备给旗下艺人收录到专辑里。”
刘姿想了想后道:“周经理,不是我故意刁难你们,这首歌是我的心爱之物,作为原唱必须经过我的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