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到猪肉的村民们脸上都洋溢着灿烂的笑容。
在这个贫穷的村子里,许多人一年到头都难以吃上一顿肉。
经过农忙的辛劳,大家都累瘦了一圈。如今能够免费领到肉,那份喜悦简直难以言表。
可总有些人是贪心不足的。
当看到乔允初家不但分到了一大块野猪肉,还拿到一个大后腿时,一个村妇不满足地抱怨起来:“凭什么乔允初家能分到那么多?这样不公平啊,村长,你不能因为乔允初是你外甥,你就徇私舞弊啊。”
陈秀成瞥了她一眼,语气严肃地说:“李家媳妇是吧,这野猪是人家季邵宸一个人捕到的。”
“季邵宸一家五口又住在乔允初家,多分一点怎么了?人家季邵宸完全可以自己吃独食,不分给大家的。”
“现在他大度地把野猪拿出来和大家一起分享了,你还不知足?”
郭晓玲被数落了一番,却也没觉得丢人,她轻哼一声,正准备离开,李老婆子就匆匆赶来了。
村长刚才的那番话,她也听进了耳朵里,只觉得脸上无光,冲着大儿媳郭晓玲骂骂咧咧道:“丢人现眼的玩意儿,让你出来领个猪肉,在这磨蹭半天。还不赶紧回去给小孩喂奶是吗?真是家门不幸,我们家阿全怎么娶了你这个好吃懒做的恶婆娘?”
别人的家事,陈秀成也不好多嘴,他宽慰了李婆子几句后,便让她回家去了。
最后,来得迟的人,只能拿到别人挑剩下的。
乔允初一早上都坐在客厅凳子上,看着人来领猪肉。
他的爷爷奶奶还有小叔那一家奇葩的人都来了,不过因为村长和其他村民在,他们没胆子光明正大地作妖,领了猪肉就赶紧走了。
乔允初一直没看见冯万青和沈小玉过来领猪肉,季邵宸昨天把他们的衣服拿走藏起来了,他也很好奇他们没了衣服是怎么回去的。
十点之后,一头几百斤的野猪肉就这么被分完了,没来的便视作为不要。
现在只剩下一些内脏没人要,比如那腥臭的猪大肠。
来人都散了后,乔允初见陈翠红想要把猪大肠丢掉,赶紧出声阻拦道:“妈,别丢,这可是好货!煮来吃可香了!”
陈翠红捂着鼻子,嫌弃地说:“这么臭,煮出来能好吃吗?”
最近,季邵宸经常上山捕猎,肉吃得频繁了,她也自然看不起腥臭的猪大肠了。
“好吃!”乔允初拍着胸膛保证道,“不好吃,是因为你们不会处理,我煮出来的肯定好吃。”
既然儿子说他煮出来好吃,陈翠红自然是信得过的,毕竟儿子的厨艺大家是有目共睹的。
这时,消失了一早上的季邵宸驾着牛车回来了。
去镇上一趟,免不了要买东西,季邵宸的牛车上放着大堆物品。
看见的邻居也免不了眼热,早知道当初季邵宸的家被山体滑坡毁了,他们收留季邵宸一家就好了。
虽然多了几张嘴,但是季邵宸又会干活又会打猎,怎么看都不吃亏。
看!
自从季邵宸一家入住了乔允初家,乔允初家的日子是越过越红火了,经常能闻到屋里飘出来的肉香味。
个个眼红的人都捶胸顿足懊悔,唉!可惜,没有什么早知道。
季邵宸买的东西无非那几样,大米、面粉、油盐以及白糖。
零食什么的就没有。
季邵宸把东西搬进来,交给乔春旺和陈翠红,便拿着一个袋子,拉着乔允初回房间里。
几个弟弟妹妹都好奇他们大哥到底给买了给乔允初买了什么好东西,居然还不给他们知道!
不过,他们也不会因此嫉妒和吃醋大哥对乔允初的好,因为他们也很喜欢乔允初。
而且刚才从大哥嘴里知道乔允初崴到脚都是因为救大哥,他们对乔允初只有无尽的感激和喜欢了。
房间里。
季邵宸让乔允初坐下,打开袋子,里面是一双皮制凉鞋。
看样子,价格应该不便宜。
乔允初眨巴着澄澈的眼眸问:“给我买的?”
“嗯。”季邵宸点头,弯腰把手上的那双新买的凉鞋放到乔允初的双脚边,“穿上试试看合脚吗?不合适可以拿去退换!”
当然,他也只是嘴上这么说说而已,他握过乔允初的脚,知道他的尺寸,这双鞋子就是按照乔允初的尺寸买的,合适是肯定的。
“谢谢!”乔允初一边试穿鞋子,一边说,“你怎么会想要给我买鞋?”
“你崴到脚了,你的木板拖鞋鞋底太硬,走起路来可能不太舒服,穿这双鞋子会舒服一点。”
“季邵宸,你也太贴心了吧!”乔允初感叹道。
他换上新鞋子,轻轻地踩了几下,鞋面软软的,穿着还真挺舒服的。
他刚穿越过来那几天,穿着硬邦邦的木板拖鞋还真不习惯,穿了一天就磨出水泡了。
后来穿久了,就慢慢适应了,脚也没有再那么娇气地起水泡。
“多少钱啊,我给你!”乔允初问。
季邵宸笑了一下:“不值什么钱,你喜欢就好!”
“怎么可能!”
乔允初可是从未来世界穿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