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是,蔡聿兴冲冲地来到江州绿香巷,不想,却发现慕雪和慕云已经不在这儿了!
经过多方打听才得知,因为景墨不在问云书院读书了,所以,他们夫妻便带着孩子离开了。
至于景墨现在到哪儿读书了,他又打听了一番,才知晓原来是去了京城!
京城距离江州遥远,他就算快马加鞭也要十天才能赶到。
蔡聿不禁骂道:“在哪儿不能读书?非要到京城去读!”
临走前,蔡聿前去向冯红燕告别,他最近可能一个月,甚至两个月都不会来吃她做的饭了。
冯红燕有些诧异:“爷,您要去执行任务?”
这儿是永州,她因蔡聿的带领,所以进了雇佣兵团。
大半个月的时间,她已经完成了三次任务,彻底体验到了杀人的快乐!
并且,还能从雇佣兵团得到赏金。
最近这段时间,只要蔡聿有时间,他还会教她武功,让她在执行任务的时候,能更加快狠准!
经过这段时间的相处,蔡聿对冯红燕的戒备心越来越松,而且,很喜欢和冯红燕的这种相处方式。
“是的,我上次的任务是寻找失踪的长公主的下落,不过,人没找到,已经死了……”
蔡聿也没打算瞒她,将自己的任务朝她说了。
可是,当冯红燕听到这里的时候,她心里却又一股不好的预感。
她问道:“你上次那个身穿华服的画卷上的女人就是长公主?”
那个女人和慕雪很像。
蔡聿颔首:“对,她就是长公主,她虽然死了,但是,她还留下一个女儿和一个儿子,就是慕雪和慕云。”
当冯红燕亲耳听到“慕雪”的名字的时候,她瞬间双眼赤红,整个人嫉妒得快疯了。
为什么世上所有好事都是慕雪一个人的?
她能嫁给景墨做妻,还是长公主的女儿,那可是皇亲国戚!
为什么所有的好事都落在慕雪的头上,而她什么都没有?
冯红燕回想她这辈子的经历,没有嫁给一个好男人,还成了通缉犯。
现在彻头彻尾地成了一个杀人犯,为了苟延残喘,天天在这儿讨好一个都快能当她爹的男人!
冯红燕对她自己现在的生活状态很不满意,很厌恶,她想像慕雪一样嫁一个俊朗的好男人,有高人一等的身份,活得风风光光的。
可是,事与愿违,她到头来,什么都没得到!
冯红燕追问道:“所以,雇佣兵团他们要你去找回慕雪回皇宫?”
一想到这里,冯红燕心中便嫉妒不已。
蔡聿摇头,同时眼底划过一抹狠色:“雇主,要杀掉他们!”
“!!”
闻言,冯红燕瞬间兴奋起来,将慕雪杀了?
那真是太好了,那个贱人能是皇族后裔,已经是她的好命。
不过,她无福享受这份好命。
死,就是她应该有的命!
“爷,您要去京城?是不是慕雪姐弟他们现在去了京城?”
说到这里,冯红燕猜测着,莫非景墨他考中了秀才?所以才会举家去京城?
乡试提前的消息也已经广昭天下,就在明年正月十六。
景墨去京城的话,那么,乡试就会在京城考。
一旦景墨乡试考过了,他便是举人,慕雪死了,那么,景墨举人夫人的位置便空缺了。
冯红燕心中忽然燃起了希望,景墨长得好看,又有才华,如今又是秀才老爷,将来,他会是举人老爷。
慕雪死了,她去补上,然后等她生下属于自己的孩子,那么,她在景家的地位就稳了!
越想,冯红燕越发觉得这件事可行。
就在这时,她又听蔡聿说:“对,他们姐弟随着慕雪男人一起去京城了,我得去京城才能将他们姐弟杀了!”
虽然路途遥远,可是,赏金丰厚。
相比较上次长公主的任务,这次这个算轻松的了。
不过一个不会武功的姐弟,他要是想杀他们,还不手拿把掐的事?
等他赚到这笔高额赏金之后,他就退隐,不再接任务了。
想着,他朝冯红燕看去,等他有了很多钱,带着她,多养一个人一辈子绝对不成问题。
“爷,您一个人去京城太孤单,我和您一块去做伴,给您解解闷。”
冯红燕说着,脸上露出可怜巴巴的表情,她低声道:“爷,我活到今天还没能去过京城,我也想去看看京城的繁华。
不求拥有,但求能跟着爷看一看,涨一涨见识。”
蔡聿于心不忍,最后还是答应。
“好,你现在就收拾一下,我们即刻上路!”
冯红燕高兴不已:“是,谢谢爷~”
冯红燕没什么东西,就最近刚给自己置办的两身新衣裳,还有她新的买的一块藏蓝色的布,她准备给蔡聿做身衣裳,好让蔡聿知道她心里是惦记着他的。
如今要离开永州,自然也是要一起块儿带走的。
……
当慕雪总观离开之后,她便直奔城内药铺,去每一个药铺买下了他们今天刚收的新鲜药材,以及一些他们还没来得及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