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则是二百四十万,磁带是一百四十万左右。
所有总收入是五百万上下。
其中,去掉宝丽金的制印成本一百七十万,再减掉宣发费用八十万,最终这张唱片的利润便是二百五十万左右。
这笔钱,按照五五分成,杨旭东的东亚唱片将获益一百二十五万。(之前有说六四分成,但那是三十万以后的分成)。
一张唱片获利一百二十万,毫无疑问,这属于大赚。
杨旭东也因此一举成为了百万富翁。
当然,这一百二十五万拿回东亚唱片以后是还要分账的。
公司的钱是公司的钱,私人是私人的,公私分明,这是开公司的惯例。
杨旭东在这张唱片中担任了监制、词曲作者、演唱等重要职位。
按照他与东亚唱片提前签好的合同,歌曲版权会隶属杨旭东个人,他已经成立了一个工作室来专门打理这些版权。
然后,词曲作者加演唱的身份,他能从这张唱片的收益中,拿到百分之六十的收益。
所以,他私人要从这笔收益中拿走七十五万。
剩下的五十万才是公司的收益。
总之一句话,这张唱片让杨旭东一瞬间鸟枪换大炮,一下子变成了有钱人。
接下来,他私人的七十五万,他可以买房买车,也可以投资电影投资其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