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错。看来沈掌印是当真忙惯了,歇不下来。” “殿下说笑了。” “既父皇体恤你亡妻之痛,准你告假游历一年,你便也好好歇歇。沈掌印,听本宫一句劝,你年纪尚轻,日后还可再娶,切勿为了一个女人伤心过度。” “臣明白,不过臣无心再娶,有劳殿下关心。” * “妹子,你真要吃这只虾吗?” 林家的后厨里,一只清水煮过的大虾被装在白瓷盘中,端端正正地摆在桌子中央。林见权和林见音这对兄妹坐在桌旁,两人齐齐盯着这只大虾,面色凝重。 林见音微微皱了皱眉。随后下定决心,举起了筷子。 林见权不忍,将白瓷盘端走,护在怀中。“妹子,要不还是算了,这可是海虾。你吃了会过敏的。” “二哥,我真的考虑清楚了,把虾给我吧。” “妹子你怎突然犯这个馋了。” 林见音没有解释。 她叨起大虾,连壳带肉一起嚼了。 她吃完盯着二哥收拾好厨房,然后便回房间静静等着,果然不出一炷香的功夫,身上起红疹了。她拉起衣袖,看见自己胳膊上的红点点,有些密,又痒又难看。再过一会儿,脖子和脸颊也开始痒了。 她照了照镜子,看见自己的惨样,心疼地摸了摸脸颊。但她随即又赶紧把手放下了。 她小声提醒自己,“不能扣不能挠,只要不破就不会留疤。区区小病,没关系的,至少可以名正言顺地戴帷帽出门了。” 她将帷帽翻出,戴在头上。 余光瞧见桌角的那封遗言,她想了想,捡起信的一角,吹亮火折子将其烧了。这封写的不好,等得空了,她得全部推翻了重写。她就不信,在汝南地界,她一个土生土长的富商小姐,斗不过那个外来的京城黑心东家。 林见权拿着药膏过来时,林见音已经不在屋内了。 “这妹子,出门也不知会一声。身上过着敏呢,还到处乱跑。” 他心中担忧妹子,便追去了忘川客栈,可小二说妹子现在不在客栈。他急于去学堂补课业,只好将药膏放在小二那里,嘱咐他转交给妹子。 “切记,一定要亲自交到我妹子手上。” “小的明白。” 小二应下了,可转头就遇到了一位异常貌美,满身华服且佩满饰品的少年。小二习惯了迎来送往,下意识寒暄道:“这位爷儿,面生得很,可是外地来的,” “京城人士,沈无伤。” 少年眉目淡淡的,言谈举止却十分有礼。他淡笑着望向小二手中的膏药,“这药膏可否给沈某看看。” “恐怕不行,这是林家二哥给她小妹的。” “小妹?”少年嘴角再次挂上温和的笑容,“可是林见音?” “客官您认识林家三小姐?” “自然,音音是沈某昔日好友。”少年的笑容极具欺骗性,他抬起藏于华服之中的手,腕间配有琳琅满目的串珠,异彩非常,再往前看,是白玉般的修长指节。 少年摊开手掌,整个人温良恭顺。 “沈某正要去找音音,这药膏,刚巧顺路带去。” 话说到这个程度,小二也没什么可疑心的了,而且这位爷看起来也不像坏人。正好有客人唤他添茶,他便将药膏给了少年,随口叮嘱道。 “想必林三小姐同你说过了,她去茶楼听书了。客官您可得去早些,晚了人多,便不好找了。” “沈某知晓。多谢。” 小二替客人斟完茶,又忍不住看向那位少年。少年背影既高又瘦,风度翩翩,有种游离在人群之外的美感,不过少年的气质过于飘飘然了,没什么真实感。 小二摇了摇头,感叹道,他还是更喜欢林三小姐那样平易近人,有着烟火气的。 话说,这两人除了脸蛋,其他从各方面看都不适配,一个整日穿着素色衣衫,不爱捯饬,就连饰品也少得可怜。而另一个则相反。所以这两人是怎么当上好友的。 他又回想起,林三小姐总说在京城学的,在京城学的。他又不禁替郑大公子担忧。人容易爱上和自己迥异的人,这少年该不会是林三在京城的相好吧。 果然如小二所说,茶楼这种地方,去晚了真的不太好找人。沈琅清为了弄懂那只药膏是治什么的,特意先去了一趟医馆。 医馆的大夫说,这似乎是治疗因过敏而起的红疹。 不过具体是什么过敏,大夫一时半会儿也无法下定论。 沈琅清只好收了药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