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想当初自己刚来的时候,她的手虽然不像顾北北那样的白嫩,但也算是洁白光滑。 只不过短短几天就变成了这个模样。 想起在家的时候,母亲总说自己的手是天生该拿笔的手,所以从不让她做什么重活。 可现在…… 想到这里,刘淑君眼中多了一丝怨恨。 能念书的女孩子,尤其还是能考上大学的,谁不是家里的宝贝疙瘩。 可能整个村子都未必能出来一个,考来首都大学的。 刘淑君当时在村里,那可是无比的风光。 街坊邻居的,谁见到她不得夸上一句。 刘淑君到京大的时候,是抱着很大的志向,想着一定要在学校里好好念书。 争取毕业后分配到一个好工作,最好是能留在京市。 等有了工作,她也可以把户口落在京市,到时候她就是城里人了。 刘淑君自小在山里长大,能考上高中已经是很让人难以置信的了。 上学的时候,只有离家三十里地外的县城中才有学校。 能在那里念书的,要么是厂里的工人子女,要么就是政府领导的孩子。 就只有刘淑君,是一个从乡下来的小土妞。 她早就受够了别人的白眼。 好不容易能离开那个让她讨厌的家,来到国家的首都,这个她平时只能在人口中听到的地方。 可是刘淑君发现,大地方的人并没有她想像的那样美好。 一样会对她土土的造型,跟晦涩的普通话,报以异样的目光。 真的是好香啊! 刘淑君的眼神落在一旁的顾北北手上。 眼中逐渐浮上一丝嫉妒。 凭什么? 难道就凭她有钱有背景,她就能轻易的拿出自己平时不舍得买的手油,去涂脚! 刘淑君从来没有见过那个样子的手油。 她只在供销社的时候,远远的见过蛤蜊油,就算是只要7分钱,她也买不起。 就更别提什么雅霜、百雀羚跟红梅、上海牌那些更贵的了。 而顾北北手里那种,远比她之前见到的还要好看。 淡淡的清香,乳白色的膏体,想来就知道一定不便宜。 可她呢?竟然拿来擦脚! 最近转码严重,让我们更有动力,更新更快,麻烦你动动小手退出阅读模式。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