然后一起死在华山绝顶。
周国槐看了小徐和小王一眼,慢吞吞地说:“台上的这位小伙子,你们也看一眼,记住了啊,他是我的王炸——我要在退休之前,不,在进棺材之前,叫地主,明牌,加倍,和我的老对手们,好好的较量一番。”
小王&小徐:“!!!!!”
雾草?
王炸什么鬼?
两人瞪大眼睛,齐刷刷望向舞台。
舞台上。
“刚才,la带给我的音乐,让我产生了一些共鸣,我想在这里,也和在场的众人分享一下我的感悟。”
容修的视线扫过在场的歌迷,轻声说:“我知道,你们也这么认为,我们还年轻。”
歌迷们:“……”
“啊啊!要唱一样的?”
远处的岳琥:“”
操?
妈的,那是我的拿手菜啊,你特么唱你自己的不行吗?
嗯,大家都是翻唱,是明摆着要硬钢?
完全出乎众人预料,场内猛地响起呐喊声和掌声。
“容修!干得好!”
“就唱这歌!”
以前la和无穷动比现场,都是拿出自家乐队的本命风格,你唱硬摇,我唱朋克;你唱重金,我唱英伦。但是,被挑战者不仅接了战帖,还打算和挑战者唱一样的歌,而且是对方最拿手的,这种情况还是第一次!
容修微微地朝舞台下方颔首,往后退开一步,侧过身,慢慢地抬手,解开了身上黑色收身西服的扣子,衬衣也解开了第三颗扣子,深v露出了性感的胸膛。
“啊啊啊!!”
“噢!”
舞台下的女歌迷们尖叫着,男歌迷也起哄,那群不着调的观众简直要疯了。
远处的苍木揉了揉额头:“让保安过去两个,在舞台下面维护秩序。”
赵光韧小声:“狼群在呢,就在第一排。”
苍木:“?!为什么?”
赵光韧煞有介事,笃定地说:“今天局里可能秘密大干,上头来人了,帮咱们护场子呢。”
苍木:“??”
舞台上,容修从大伟的手中接过红酒高脚杯,捻着那支没点燃的香烟,在鼻尖轻轻嗅了一下,烟嘴儿放在了唇间。
灯光组变换色调,仿佛七十年代的外国老酒馆。
男人叼着烟,转过身,面朝着舞台下乌泱乌泱的人群,左边嘴角勾起一个似有若无的弧度,似笑非笑,看起来邪坏邪坏的。
电吉他的旋律响起。
几乎在这一瞬间,在场的歌迷都听出,和刚才岳琥播放的粗犷硬朗风格不同,同样的一首歌,这个前奏竟然有着浓浓的布鲁斯味道?
等等,这真是同一首歌吗?
《我还年轻,我还年轻》[注]
男人的歌,男人的无奈,男人的彷徨。
布鲁斯摇滚是怎么回事?
岳琥听到小渡家的乐队开头旋律一起,也不禁愣了愣,他双臂抱胸,笑着望向舞台上。
那小子帅到是够帅的,但是,没一点儿社会经验,就想把“男人的歌”唱出味道?
还真是年轻啊,像是在鸡蛋壳里长大的。
暖色调的灯光下,衣衫邋遢的男人仿佛身处于异国他乡的乡村老酒馆,他潇洒地叼着烟卷儿,手中捻着半杯红酒,薄唇对着老式电容麦克风。
然后,那微微带着磁性的轻烟嗓,慵懒而又随意地,在布鲁斯轻快的旋律中,轻轻地哼唱了第一句——
“在这个世界里,寻找着你的梦想,
“你问我,梦想在哪里?
“呵……
“我还年轻。
“我还年轻。
刚开嗓,直接就把远处的岳琥震住了!
“……”
这个嗓子……
“我操!这特么的,自带效果器?”大伍脱口而出。
不,岳琥惊讶归惊讶,但他更为关注的,并不是嗓音,而是这首自己的本命歌……容修刚刚笑出声了吧?
这个自嘲的调调是怎么回事?
在场的歌迷几乎都听过这首歌。这是la岳琥最拿手的的国语摇滚,嘶哑的嗓音,粗犷的风格,唱出了“老硬汉”的不甘和热血——正因如此,引起了井子门一批摇滚大佬的共鸣,而得到了老家伙们的承认。
岳琥屏住了呼吸。
太好听的轻烟嗓。
不过,不少在上次演出有幸听到容修唱歌的歌迷,都发现这次他的嗓音和之前略有不同,说白了,没那么哑,少了点惆怅,像在……
他在调侃?
岳琥:“?”
他想干什么?
对,就是这样,岳琥诧异,在井子门的驻唱们都注重各种演唱功底的今天